水供给(水质)法规2000中的法规31是对在英国和威尔士水务公司所使用化学和建筑产品执行欧盟饮用水指令(DWD)委员会中的条款10,从水的来源处直到输送到消费者建筑物的点上。其陈述了如何证明这些建筑产品和化学制品不危害水质和消费者安全。
法规31,一些有限的例外,要求产品只有已获环境事务大臣,食品和农村事务部批准才能供应给住宅用或食品生产用。DWI负责确保在英国和威尔士的水务公司符合法规,对未能符合这些法规的水务公司可能进行刑事诉讼的政府机构。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也遵循类似的流程。
在法规31下的认证申请由DWI进行评估,同时考虑到在其它事项,发布浸出测试和毒理学结果。作为评估的重点之一是产品潜在释放有害物质到公共水供给中.
开始申请时,DWI要求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包括:
A、 预计使用和应用,包括确认由在英国和/或威尔士的水务公司使用。
B、 使用说明(见后面的DWI认证所需资料)
C、 每种与水接触零部件的全部成分,包括相关的MSDS表。
D、 对非金属部件进行BS6920的测试
从这些数据中,DWI确定哪些化学物质可能从产品中释放出来,并进行浸出测试来监测它们在何种程度时会被释放出来。测试包括根据制造商说明进行准备样品,然后在规定的条件下用新鲜试验水接触样品。在每次浸出期间后,对试验水进行分析浸出物质。
浸出物也将进行GCMS检测来鉴定任一未预料到的浸出物并进行TOC分析。
之后DWI考虑是否测试工作已被正确执行和是否所观察到浸出物在毒理学基础上可被接受。申请者可能被要求更多的数据。最后,假如所使用的产品对水质没有副作用并也没有对消费者有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DWI将给事务大臣建议此产品在适当的条件下能在法规31下被认可。DWI之后发布认证信。DWI联合苏格兰饮用水水质管理者和由北爱尔兰环境遗产服务对已认可的产品进行年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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